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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2:33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推报李智同志参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现将推报对象公示如下: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事迹简介

李智,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2006年5月参加法院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2017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以来,共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21年被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表现突出乡科级干部”称号,入选省法院青年干部人才库及省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8月2日止(5个工作日)如对推报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317-3167095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