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06-09 16:47:4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67日,原告苏某的母亲张老太来到新华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作风亲民”的锦旗亲手交到法官的手中,并感激说:“这次多亏了回法官,不厌其烦地给调解,帮我们孩子解决了上学问题,我们诚心诚意地来感谢法官”

这起案件源于2015年6月,苏某从李某处购买房屋一套并支付了购房款,当时房屋并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直到2017年8月,苏某听说房屋能办证了,遂多次联系李某,李某以房屋涨价为由迟迟未给苏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苏某无奈诉至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回海峰法官立即翻阅案件,了解到原告有一子到了小学入学的年龄,该案立案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若在6月份前不能将该案化解,将影响到孩子的上学,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入学,回海峰法官决定提前介入该案,本案的被告李某远在外地,为了尽快办结,回法官只能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有时一次、两次打不通被告的电话,回法官会打上三次、四次,被告李某的态度也是从一开始的态度强硬、不屑一顾到表示理解、主动联系的转变。回法官在电话中向李某表明理解其售房后因房屋涨价导致其心理落差,但是原告孩子上学急需其配合办理过户,同时告知其拒不过户将承担的诉讼风险,通过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耐心调解,李某认识到自己不懂法,缺乏有效沟通从而使对方产生了误解,遂在本案开庭之前,李某便为苏某将过户事宜办理完毕。从立案到办理房屋过户完毕,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长达近四年的矛盾得到化解。

每一个看似简单的调解案件背后,都有一个不简单的故事,每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都凝聚着法官的汗水与智慧,更凝聚着法官那颗处事为民的心。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