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新华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会上学习传达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杨涛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重视程度,坚定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人民法院工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要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党组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结合本院实际贯彻《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的建设。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充分依托“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政法大讲堂等平台开展学习,各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有关知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国防外交、治党治国治军系列重要论述。
四是要加强风险研判,提高应对能力。要加强重大敏感案事件风险研判评估,全面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借助专业人员、先进技术,切实提升舆情监控、引导、处置能力。切实运用好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作阵地,持续发布“正能量”内容,讲好法院故事,塑造法院良好形象。做好司法审判工作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建设,加强网军建设,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