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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法院架起和谐官民关系的联通桥,行政争议化解效果显著
作者:尹佳  发布时间:2020-06-23 08:51:20 打印 字号: | |
“尹法官,我要撤诉。听说您去了青县检察院调证才化解了这事,我这心里头特感激,不知道说啥好。”“事情解决了就好”。看着当事人将撤诉申请交到面前,是法官最开心的时刻。 近日,新华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在诉前阶段化解一起行政案件。当事人罗某因认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错误,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当事人同意,转入诉前化解阶段。办案法官在多次和当事人及行政机关沟通后,发现该案是因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不能够有效沟通,且该案关键证据保存在青县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取证困难。了解好案情后,法官带上团队成员去青县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材料;在成功调取证据材料后,再次和当事人及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最终,交警队同意撤销对罗某的行政处罚,该案成功化解。接下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新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始终加强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2019 年经法官化解,在诉讼阶段,当事人撤诉及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共计22件,诉中化解率37.29%。沧州市新华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后,今年以来,诉前化解行政案件2件,诉中化解3件。新华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法院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新机制,有效架起和谐官民关系的联通桥。
责任编辑: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