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积极协调,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作者:杨建林 发布时间:2015-11-04 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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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原告王合山长期为被告闻根生打工,被告长期拖欠原告工资,并打下欠条,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将闻根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及相应利息。本案的法律关系很明确,并不复杂,但涉及到被告的偿还能力,本案如果简单地判决,很可能使原告无法及时收回自己的血汗钱,又考虑到原告家庭贫困,急需用钱的事实,我院法官积极协调,多次通过电话等多种形式给被告做工作,使被告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自愿通过调解的形式归还原告欠款,案子圆满解决,矛盾顺利化解,让笑容回到了农民工的脸颊,让踏实回到了欠款者的心间。